“法者,治之端也”。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
奋进新征程,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提高全面依法治国能力和水平
去年全年,全国法院在线立案1143.9万件,全国检察机关立案办理公益诉讼16.9万件;目前,全国五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约57万个……一个个数字,折射着人民群众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真切的获得感。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建设、布局法治建设、推进法治建设,围绕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全面依法治国这个重大时代课题,从理论和实践上进行全面探索、开拓、创新、总结,形成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我国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健全,法治中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进一步发挥,党运用法治方式领导和治理国家的能力显著增强。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就治不好国、理不好政,我们的战略布局就会落空。”“法者,治之端也”。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十个明确”系统概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内容,其中之一就是“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重要论断,昭示我们党对法治建设规律认识达到历史新高度,必将引领法治中国建设阔步前行,为民族复兴伟业筑牢坚实法治根基。
编纂民法典,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乡村振兴促进法正式施行,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长江保护法的颁布施行,让守护母亲河从此有法可依;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同等受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近年来,从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引领推动国家发展,到积极回应社会热点、突出保障人民权益,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不断丰富,法治建设新红利不断释放。事实充分证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定不移厉行法治,一个重要意图就是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一切为了人民,这是法治中国的目标指引。实践启示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只有全体人民信仰法治、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才能真正实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当前,我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对外开放深入推进,需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日益增长的要求,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促进共同富裕,都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奋进新征程,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提高全面依法治国能力和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国家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需要法治保障。《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一系列重要文件的相继印发,铺展开一幅更加恢宏的法治画卷,映照着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实步伐。面向未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凝聚众智、集聚众力,攻坚克难、勇毅前行,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砥砺前行,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必将不断开创新局面,我们必能迎来一个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人民日报评论部)
来源:《人民日报》(2022年04月01日 第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