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民主,构建起覆盖960多万平方公里土地、14亿多人民、56个民族的民主体系,实现了最广大人民的广泛持续参与
中国的民主,推动了国家发展,促进了社会进步,实现了人民幸福,是高质量的民主
2019年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走进位于北京前门草厂四条44号院内的“小院议事厅”,来自街道、社区、居民等方面的代表正在这里召开胡同院落提升改造恳谈会。习近平总书记同正在议事的居民亲切交谈,并指出:“设立‘小院议事厅’,‘居民的事居民议,居民的事居民定’,有利于增强社区居民的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提高社区治理和服务的精准化、精细化水平。”从“小院议事厅”到“协商议事室”,从线下“圆桌会”到线上“议事群”,人们通过这些接地气、聚人气的民主实践,进行广泛协商,利益得到协调,矛盾有效化解,鲜明诠释着中国民主是广泛真实管用的民主。
“人民享有广泛权利”“人民民主参与不断扩大”“国家治理高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的《中国的民主》白皮书全面总结中国的民主发展取得的显著成就,深刻指出“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完整的参与实践,使全过程人民民主从价值理念成为扎根中国大地的制度形态、治理机制和人民的生活方式”。今天,民主的阳光照耀中华大地,中国人民享有广泛充分、真实具体、有效管用的民主。
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总纲第二条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庄重醒目。中国的民主是人民民主,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民主的本质和核心。今天的中国,人民既广泛参与国家、社会事务和经济文化事业的管理,也在日常生活中广泛充分行使民主权利,每个人都有多重民主角色,都享有相应民主权利;今天的中国,人权得到充分尊重和有效保障,中国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生存权、发展权、健康权得到充分保障,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环境等方面权利不断发展;今天的中国,人民享有权利的内涵不断丰富、外延不断拓展,向着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不断迈进。总而言之,全过程人民民主,构建起覆盖960多万平方公里土地、14亿多人民、56个民族的民主体系,实现了最广大人民的广泛持续参与。
一个国家民主不民主,关键在于是不是真正做到了人民当家作主。2020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删去了草案中对未成年人监护人缴纳保证金的有关规定,这一修改,来自一名普通中学生的建议。这是中国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的一个具体体现。今天在中国,一方面,人民参与民主的意愿不断增强,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人民既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又参与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既参与国家发展顶层设计的意见建议征询,又参与地方公共事务治理;既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协商,又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既通过人大、政协等渠道表达意愿,又通过社会组织、网络等平台表达诉求。另一方面,人民利益要求既能畅通表达,也能有效实现。人民意愿只能表达、不能实现,不是真正意义的民主。在中国,人民的期盼、希望和诉求,从国家大政方针,到社会治理,再到百姓衣食住行,有地方说、说了有人听、听了有反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好的民主一定是实现良政善治的,一定是推动国家发展的;好的民主,应凝聚社会共识而不是造成社会撕裂和冲突,应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不是导致社会阶层和利益固化,应保持社会稳定有序而不是带来混乱和动荡,应让社会充满向美向善向上的正能量而不是充斥假恶丑的负能量。中国的民主,促进了国家治理的高效能,提升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充分调动起人民的主观能动性;中国的民主,实现各方面意志和利益的协调统一,实现各方面在共同思想、共同利益、共同目标基础上的团结一致,人民安居乐业、心情舒畅,社会和谐稳定、生机勃勃。同时,中国不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始终坚持公权力姓公,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评判一种民主形式好不好,实践最有说服力,人民最有发言权,归根结底要看能不能让人民过上好日子。中国的民主,推动了国家发展,促进了社会进步,实现了人民幸福,是高质量的民主。让民主之树根深叶茂、永远常青,敢问路在何方?路就在脚下——中国的民主道路走得通、走得好,中国人民将沿着这条道路坚定走下去。
来源:《人民日报》(2021年12月22日 第05版)